学区房40天两次转手 纳税人成冤大头
2016年11月3日 20:09一套奥克兰Epsom的老房被交通局错误的低于市场价出售了,但谁也没想到40天后它的价格还可以再次飙升。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Kenny 编译 一栋根据《公共建设工程法》由政府征收的Epsom老房被它的原所有者回购,但在40天里经过两次转手,价格增加了47.5万纽币。
其中一次转手,让新西兰交通局(NZTA)白白送出了15万纽币。这部分钱本来应该属于纳税人。
这栋老房子坐落在双校网区Epsom。根据CoreLogic的物业记录,2008年交通局因为Newmarket的公共建设项目,从John Jameson夫妇那里以676,500纽币的价格征收了他们位于Gillies Ave 58号的四居室住宅。
这对夫妇从1991年起就拥有该住宅。
去年2月该房产对交通局变得不再有必要,根据《公共建设工程法》,它应该被原业主赎回。但因为冗杂的行政程序,交易被推迟了一年多,结果导致交易发生时交通局使用的是13个月前的房产RV数据。
也就是说交通局以2015年2月的价格将房屋返还给原业主。当时这栋房产的价格是120万纽币。
这笔交易引发了关于政府部门是否应为纳税人财产争取最大回报的质疑。但交通局捍卫整个交易过程,称盈利并不是重点。交通局有关人士表示,物业投资不属于该机构的业务范畴,交通局出售或持有物业不是为了产生利润。
Jameson一家立刻选择接受了交通局的报价。Jameson说他和妻子最初计划搬回老房,但后来他们改变了主意,决定把房子卖掉。
6月30日他们出售了房子,价格为135万纽币,当即获得15万纽币收益。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买家在40天后就将房子以167万纽币的价格再次出售,这比Jameson一家的价格多了32.5万纽币,比交通局的价格多了47.5万纽币。
买家是奥克兰的房地产代理人Stewart Hsueh。他表示他是为某个家庭信托投资该房产的。
之后的买家的是一对华人夫妇。他们已经开始装修工作。
买主有权在短时间内将购到的房产再次出售,但必须向税务局申报所得利润。
尽管利润巨大,但这栋老房子从头到尾没有任何翻修改造工作。
来源 -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