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孩性侵寄养的弟弟妹妹:每天如此,令人发指
2017年12月11日 10:29一名男孩因性侵寄养在他家的两个儿童而被青少年法庭判刑,但法官对他特别开恩,认为男孩不是恋童癖而只是“青春期的性欲过剩”。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Kenny 编译 一名男孩因性侵寄养在他家的两个儿童而被青少年法庭判处四年以上有期徒刑。男孩的父母也因体罚一名儿童而受罚。由于法庭下达了禁止令,涉及到的人名和地名全部不得见报。
英文《先驱报》在2016年底获悉此案,根据获得的资料,从2014年圣诞前两天起,这名男孩开始性侵家中一名7岁的女孩和女孩8岁的哥哥。
男孩当时只有16岁。
男孩的父母在2014年11月获得寄养资格,截止到2015年10月家里一共寄养了14个小孩,直到性侵事件被曝光。
该男孩曾被控强奸一名14岁女孩,但案件被青少年法庭驳回。警方持搜查令对这家人进行调查时,在家庭iPad上发现年轻男女的生殖器照片。鉴于这一发现和已有的指控,警方立刻通知儿童部门将寄养的孩子们带走。随后在接受社工辅导时一个8岁女孩透露,男孩经常把她和哥哥叫去房间,让他们脱下裤子,玩弄他们的生殖器。
《先驱报》选择不描述具体情节,但男孩还让这对兄妹对彼此反复做出性行为。
他还强迫女孩跟他发生性行为。
儿童专家说两名受害人都不愿讲述发生的事情。小女孩说她对被迫从事的事情感到“不舒服”和“不想做”,女孩说这样的行为发生在“每天”。
“有时是放学后,有时是他在深夜单独把女孩和哥哥带去房间。”
该案件由于性质恶劣,由青少年法庭移交给地方法院审理。法官本来打算以九年半作为起点对男孩量刑,但考虑到他犯罪时还是未成年,加上青少年往往冲动和不成熟以及他在出庭时表现的悔意,法官最终决定将刑期折半。
儿童专家向法庭作证说男孩患有多动症,这让他非常难以发展出正常的人际交往。法官接受了这一解释,认为男孩并不具有恋童癖倾向,而是青春期的性欲过剩让他走向犯罪。
男孩被判处4年零7个月。媒体不得报道他叫什么,因为他的名字已经被永久封存。法官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新西兰权利法案》“均认为儿童在出席刑事法庭时应获得特别保护。”虽然男孩被羁押时已经年满17岁,但性侵行为发生在16岁,当时他属于法律定义的儿童。
新西兰的成年年龄是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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