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勇讲生意】生意买卖合同
2019年7月19日 17:15考察期的条款通常是不需要说什么特别的原因,主要你不想买,在这个时间之内你通知对方合同就可以取消了。这是新西兰生意买卖合同中比较常见的条款,为的就是公平交易法。
最近碰到几个比较奇怪的事情,一个是合同已经无条件的卖家说他不卖了。另外一个也是无条件了 说他不买了。到最后,不买的也是买了,不卖的还得卖,因为合同已经无条件了。纠缠下去的结果要不就是不买的买家賠卖家的钱,要不就是不卖的卖家赔买家的钱。像这样的情况,你的委托律师肯定不愿意继续帮你,明知理亏还要斗下去,这不是自找没趣吗?特别在新西兰这个法律的国家你逃也逃不掉。如果那些有房子或者其他不动产的人来讲,更是逃不掉。主要对方放一个Caveat(又称为留置权)在你的不动产上面,凡是带有Caveat的不动产,未经留置权人(Caveator)的同意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你会把自己拖进一个更大的泥潭中,到时候进退两难。所以要想不买或者不卖一定要在无条件前去进行,合法地避免合同进行到无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在合同里常常会给买家放置考察期条款,在这个考察期间内买家可以对生意进行更详细的进一步的考察。作为买家,如果你有什么不满意,你都可以取消这个合同。考察期的条款通常是不需要说什么特别的原因,主要你不想买,在这个时间之内你通知对方合同就可以取消了。这是新西兰生意买卖合同中比较常见的条款,为的就是公平交易法。因为卖家知道自己的情况,而买家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够进一步去了解和发掘这个生意的真相,一旦发现什么问题,包括买家自己的问题,他就可以利用这个公平交易的原则去取消这个合同。这有点像你去大百货公司,比如The warehouse,K Mart等等商场,你买了商品以后可以退货一样的道理。作为卖家,如果你签了合同以后不想卖,也只能利用合同的一些条款或者时间性,比如书面通知买家交订金,三天内还没有收到,就可以取消合同,又或者到了考察满意日买家没有宣布考察满意,再或者在房东同意日内没有得到房东同意,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取消合同的。在实际操作中,在某规定的日子里没有做到应做的事情,这种情况是常有发生的,如果双方都是有诚意的去买去卖,那双方就会商量着把这个日期延期以保持合同的有效性。当然也有些人比较磨叽,该决定的时候不能做决定,如果双方还是要买要卖,那也只好延期。像这种情况不单发生在买卖双方,也有可能发生在一些律师的身上。五天之内应该看完的租约,可能因为工作太忙,不能及时给出答案,也有一些律师把很多的问题放在一起,而不是一步一步的走。生意买卖过程其实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顺利了,可能很快就搞定,如果碰到一些不配合的人,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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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Link Business North Shore 伍勇提供,微信号:yong2w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