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新西兰的这项国际协定需要你的声音!截止时间下周四!
2019年6月14日 10:01一般来说,国家之间签署消除双重征税的协定,纳税人的税负会随之降低。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Kenny 编译 新西兰国会的财政支出委员会正在寻求公众对中国与新西兰消除双重征税国际协定的意见。
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简称DTA)是新西兰总理Jacinda Ardern今年访华的重要成果之一。该协定是对1986年两国签署的税收协定的全面修订。
根据中国方面公布的官方正文,该协定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适用税种在中国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在新西兰包括所得税和超额留存税。
对很多在新西兰和中国两国生活的人来说很有可能同时是新西兰的税务居民,也是中国的税务居民。签署DTA后即避免了双重征税,而且就某一所得应该在哪国优先交税进行了厘清。
比如,根据协定第六条“关于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如果新西兰的中国居民在新西兰拥有不动产收入,就可以只向新西兰缴纳所得税。企业的营业利润相对复杂一些,但根据第七条“营业利润”的规定,原则上应该仅在营业国征税,但通过“常设机构”进行营业的情况除外。
一般来说,签署消除双重征税的协定,纳税人的税负会随之降低。在本次签署的协定中,一些特定种类的股息的NRWT(非居民预提税)税率甚至从之前的15%下调到了5%,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利好消息。
4月1日,新西兰和中国在北京签署该协定。5月30日,该协定被提交给财务和支出委员会进行审查。委员会现寻求公众意见,以协助其更好的审议这份国际协定。
公众意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午夜0:00。
新西兰目前已经与四十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消除双重征税的国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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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鸮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