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环游世界,被新西兰税务局全球追债......
2019年3月21日 17:52他每年两次休息都会返回新西兰,他在新西兰”几乎总是“住那套房子,那么他就是新西兰的税务居民。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Kyle 编译 一名周游世界的船长将新西兰税务局告上法庭。他试图证明自己是非税务居民,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但他还是败诉了。
疑似荷兰公民Peter Van Uden已经在海上漂泊40多年。税务局认为,2005到2009年间他在新西兰有一个永久住所,每年在这里度过几个月的时间,因此他应该为收入缴税。
在此期间,Van Uden没有提交任何纳税申报——除了在2007年提交过非居民纳税申报,而且还是汇报损失。
根据法院文件,1998年Van Uden遇到了他未来的妻子,他在新西兰停留期间 “几乎总是”住在她那里。她的住所已经转移给家族信托, Van Uden在1999年成为受托人(尽管他从未拥有该物业)。
在此期间,他每年两次休息都会返回新西兰,因此他在新西兰”几乎总是“住那套房子。
2009年,税务专员开始对Van Uden的收入进行审计,并在2014年2月向他发出评估质疑。根据评估,2005年至2009年间Van Uden有义务缴纳所得税,并有义务为其全球收入缴税。税务局的事实依据正是Van Uden在新西兰拥有永久住所。
除此之外,Van Uden还要被处以10%的罚款,因为他未缴所得税的行为属于“不符合税务规定的情况”。
Van Uden反驳说,房产是他的家,但是否是他的永久居所存在争议。结果上诉法院不但驳回了Van Uden的意见,还驳回了税务专员的质疑。上诉法院认为Van Uden的纳税年度完全不应该只局限于2005-2008年。
“法院在这方面指出,1995年以来,Van Uden先生已经意识到税务居民问题。Van Uden从会计师那得到的建议是,他可能会被视为在新西兰拥有永久住所,即被视为是居民。“
Van Uden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包括上诉法院滥用永久住所的测试的问题,但最高法院判决认为他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理由,“法院没有必要听取和同意拟议的上诉”。他的上诉许可申请被驳回。
法官命令Van Uden向税务局支付2500纽币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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