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夫当“人体沙袋”来打 离婚后她还要付给他数十万纽币?
2020年2月11日 18:00“要付钱给施暴者,就像一个家庭要付钱给谋杀了他们的家庭成员的凶手一样。”
注意:本文包含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Lesley 编译 根据新西兰法律,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离婚之后如果待在家中,需向施暴的前夫支付数十万纽币,这些女性们都认为,这种法律实际正在再度伤害家暴受害者。一位律师认为,新西兰的“无过错”离婚协议并没有反映出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
据RNZ报道,一位名叫Lisa(化名)的女士讲述说,她的前夫是一路笑着去银行的。
在2016年前夫和他离婚时,她已经和前夫结婚40余年。她说:“我被强奸,被殴打,在经济上、精神上和情感上受到虐待,我现在感觉几乎是一团糟。”
“当我清醒地开车送他回家时,他会打我。我坐在那,根本挡不住他的拳头,他会打我的头,钝器造成的创伤已经导致我永久性的听力损失。”
1980年代时,Lisa申请了保护令,但在前夫承诺永远不再使用暴力后,她要求撤销了保护令。十年后,她又获批了一份保护令。在她把前夫带回家后,有一次,她的前夫把她当作“人体沙袋”来打,导致她不得不拔掉三颗牙。
法律“令人憎恶”
在讲到法律程序时,Lisa用了“令人憎恶”来形容。她说:“他拒绝分担,但现在他利用法庭作为他的武器,强迫我分割50%的财产。法庭设置了这么高的上限,因为家庭暴力在新西兰很常见,我的情况是,即使我受了重伤,也不构成‘与司法相悖的特殊情况’。”
“我们的共有财产都是我支付的,他总是对我说,‘贱人,你得支付所有的账单,这些钱是我的钱,我要留着我的钱,你要支付所有的费用,因为你是个贱人’,他根本不贡献。所以我需要付两次,我的意思是说,我离婚前就在付钱,但法院分析的方式是,不允许我提交有关家暴和财政暴力的证据,因为在离婚前我就该理清这些。”
“但在婚姻中,当我在砍刀尖上乞求生命时,我怎么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Lisa说,她的前夫因为拒绝分担,用暴力恐吓她屈服,还得到了回报。
据她计算,在他们的婚姻期间,他平均每周仅支付家庭账单中的33纽币。“我太害怕了,不敢要求他分担或参与,我真的成了他的奴隶。我只是服从一切。”
如果她在上诉中败诉,他还将得到40多万纽币。而Lisa还要负责他的法律援助费用——但Lisa却是自己为自己辩护,因为她在付房贷,已经请不起律师。
她说:“我无法再筹到贷款来买房子,因为我现在挣的钱不够,这对我来说是另一种程度的家庭暴力。我得付钱给他,房子也得卖掉,才能把钱还给他。”
另一名女子Helen说,她的前男友在暴力事件中毁坏了她为他们俩买的房子。
她说,她在法律委员会(Law Commission)审议立法期间提交了意见书,但委员会去年提交给国会的建议涉及得根本不够深。
她说:“你仍然承受着情感和心理上的压力,完全处于黑暗中,然后你会发现,你还要花费数万纽币,才能保护你应该拥有的东西。”
“你只是被困在这个法律噩梦里......要付钱给施暴者,就像一个家庭要付钱给谋杀了他们的家庭成员的凶手一样。”
法律委员会建议
法律委员会的报告建议,政府应考虑家庭暴力与财产分割的相关性。当法院判定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使平等分割“与司法相抵触”时,可以考虑配偶的重大不当行为。
离婚律师Jeremy Sutton表示,人们仍在通过经济视角看待家庭暴力的影响。
他说:“法律规定,财产关系法的基础是无过错原则。因此,不管有没有家庭暴力,都会达成和解。有人呼吁法律关注婚姻关系中的过错和不当行为,这样实施严重家庭暴力的一方可能获得少于50%的财产。”
“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家庭暴力会给所有家暴受害者带来持续的经济后果,通过不惩罚离婚中的暴力行为,法律有效地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即这种行为不会影响每位配偶的婚姻分担。《财产关系法》是一项社会立法,人们表示,它应该反映出人们对家庭暴力危害的日益认识,并与政府遏制暴力行为的其他举措相一致。”
Sutton说,如果有法律改变,受害一方必须向法庭上证明发生了家庭暴力,并表明家暴的影响。不过,它可能违反《权利法案》中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即施暴者已经在刑事法庭受到惩罚。还需要担心的是,家庭法庭在处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时可能会遇到拖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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