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艺术家坐不住了:向中国出口这玩意儿,也叫艺术品?
2019年7月30日 12:02根据1949年《森林法》,新西兰禁止湿地贝壳杉的原木或锯木出口——除非是加工成品;而树根、树桩、来自树桩的木材不在限制之内。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Kenny 编译 一位Northland的著名雕塑家表示,新西兰向中国出口的湿地贝壳杉原木雕塑不是艺术品,因为它没有真正的艺术成分,更像是单纯的原木。
根据RNZ报道,今年1月,初级产业部(MPI)认定Kaihu地区的Nelson Parker向中国出口的原木符合艺术品定义,该出口为合法行为。去年最高法院曾作出判决,指出原木要被认定为成品雕塑,需要失去作为原木的属性。
但给很多艺术比赛当过评审的雕塑家Chris Carey表示,Nelson Parker的出口产品依然非常像木头,上面仅仅雕刻了原始的洞穴绘画。
“这是一个非常随性的工作,展现的可能只有很少的艺术技巧。从我的角度来看,树表的象形文字会让我以为是有人在搞笑。”
刻在原木上的字包括“新西兰”、提基像(波利尼西亚雕像)、银蕨和看着很像鸟的一些东西。雕刻师们还将树脂、黑金鲍贝壳和贝壳杉的叶子塞进原木的缝隙中。
Chris Carey说初级产业部应该咨询艺术专业人士,而不是让林业工人来定义什么是艺术品。初级产业部则表示它确实咨询了文化和遗产部,而文化和遗产部说他们没有看过原木实体,无法发表具体评论。
Northland的环保主义者去年将初级产业部告到最高法院并且赢得了官司。他们认为初级产业部防止以原木形式出口受保护木材、但成品反而被允许的做法是在藐视《森林法》。环保主义者正在募资,要求高等法院对初级产业部关于原木与艺术品的定义进行司法审查。
新西兰的贝壳杉平均有着2000年以上树龄,是一种非常优质的木材。上万年前由于地壳变动,很多大树被埋入北岛的一些湿地中。这些木质坚硬的贝壳杉在湿地中得以完好保存,但挖掘工作非常艰巨。根据1949年《森林法》,新西兰禁止湿地贝壳杉的原木或锯木出口——除非是加工成品;而树根、树桩、来自树桩的木材不在限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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