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猎”鲍鱼 新西兰一男子获刑1年
2018年6月22日 09:53新西兰法律明确规定:个人捕捞必须以消遣娱乐为前提,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不可自行出售获利。
据新华社消息 新西兰第一产业部19日宣布,新西兰一男子因“偷猎”鲍鱼违反新西兰渔业法,日前被奥克兰地区法院判处1年徒刑。
据悉,第一产业部经过详细调查和取证证实,这名来自新西兰北部凯塔亚地区的42岁男子在2015年3月到8月间,非法超量捕捞新西兰特有的黑边鲍鱼并在市场上出售,获利约1.2万新西兰元(约合5.36万元人民币)。“超量捕捞鲍鱼”和“出售获利”成为他被指控的两项罪名。
在新西兰,捕捞包括鲍鱼在内的多种贝类和鱼类通常是合法的,但为了保证当地渔业可持续发展,新西兰法律明确规定:个人捕捞必须以消遣娱乐为前提,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不可自行出售获利。捕捞者还必须严格遵守海产品种、数量和尺寸的限制。
以这起案例中的鲍鱼为例,法律规定每人每天的捕获量不得超过10个、长度不得小于125毫米。这意味着即使纯粹出于个人娱乐的动机,捕捞量和捕获鲍鱼的尺寸如果不符合规定,都必须从原捕捞处放回水中。其他常见海产品的数量限制包括扇贝每天20个、青口贻贝50个、鸟蛤150个。
此外,新西兰法律还对不同海产品的捕捞方法、捕捞工具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定量限制规定。不同地区出于对渔业休养生息的考虑,还会对海产进行季节限捕和品种限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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