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女孩放学路上身亡,孩子上下学安全该由谁来保障?
2019年7月31日 14:44孩子到底几岁才能自己上学?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Angela 综合 2017年5月2日,6岁女孩Carla Neems永远离开了我们。
Carla家住在吉斯本(Gisborne),当时她刚刚放学,正当她骑着自己的踏板车,眼看就要到自己在Russell St的家时,一辆垃圾车夺去了她幼小的生命。
一起针对Carla死因的调查于今年五月启动,今天(31日)验尸官Tim Scott宣布了自己的调查结果。Scott认为,Carla的家长居然让她仅仅在姐姐们的陪伴下上学“让人无法接受”,像她这么大的孩子应该要有成年人陪同的。
年仅6岁的Carla Neems就这么离开了我们。图片来源:Givealittle
新西兰法律规定,孩子必须年满14周岁才能独自在家,而这也同样适用于独自上学的孩子,虽然警方在处理时通常会从更实际的角度出发。
“Carla是个自信的孩子”
Scott认为,没有成年人陪同的情况下,Carla不应自行放学回家。他还援引了Safe Kids的“脚踏车指南”称,如果没有成年人陪伴,四年级以下的孩子也是不可以骑踏板车的——事故发生的时候,Carla才刚上二年级。
Carla的爸爸Dion Neems对验尸官的裁决表示质疑。Dion表示,在验尸官看来,所有10岁以下的孩子都应该由成年人陪伴上下学,这一点是相当不现实的。
Dion认为,其实这件事的重点在于降低风险。他们一家居住的街道非常安静,交通也并不繁忙,去学校路上只有一个交叉口,在那个交叉口前Carla通常会有姐姐的陪伴。
出事当天Carla是和一位年纪更大一些的朋友一起回家的,只是最后一段100米的路程是她自己走的。Carla并不是一个六岁的孩子,她只剩三个星期就到七岁了,而从认知上来看,六岁和七岁是有巨大的差异的,Dion表示。
Dion说:“Carla是一个自信的孩子,她对周边环境是有觉知的。她并不是一个到处乱跑的小孩,一溜烟就横穿马路的那种。”
司机被宣判无罪
Scott表示,其实有两种方法可以保证Carla的安全。首先,垃圾车应该安装近距离报警器;其次,应该有成年人陪伴她上下学。
事故发生后,Neems一家已经进行了数次投诉,他们认为垃圾车司机操作有误,查看后视镜也查看得不够。
这名司机名叫Sau Tulua Aliifaalogo,37岁,来自Waste Management垃圾处理公司。去年11月,Aliifaalogo在吉斯本地区法庭受审。法官判定,他的粗心驾驶罪名不成立。
事故现场。图片来源:NZ Herald
Scott建议Waste Management在垃圾车上安装近距离报警器,还需安放标志提醒行人垃圾车会时不时停车。如果没法安装报警器,则可以在车内安装后视摄像头。他认为如果该公司能在未来六个月内采取这些措施,将很有可能规避类似的悲剧。
模棱两可的法规
虽然交规建议五岁及以下儿童应当在家长的陪同下上学,但实际上,新西兰并没有特定的交通法对儿童自行上下学的年龄做出规定。
一位警方发言人表示,虽然法律禁止家长或监护人让14岁以下儿童独处,但通常来说警方一般会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比如说,一个八岁孩子走两个街区去学校,不需要应对任何复杂的交通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合理的;在没有人行道的乡村道路上,一个五岁的孩子步行一个小时去上学,通常会被认为是不合理的。
警方认为,让孩子独自步行或骑车上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年龄界限。这完全取决于孩子的认知、推理技能,以及听从指令的能力。警方希望各位家长能够为孩子的安全做出最佳选择。
教育部长Chris Hipkins也认为,家长有权根据孩子的能力做出决定。此外学校和社区也可以决定该怎样让孩子在上下学路上更加安全。
Carla的爸妈Dion和Fiona认为,如今“讨伐”他们也是徒然。他们俩希望改变发生在5月2号当天的一切,如果这样能让Carla活过来的话。
对于Scott推荐垃圾车安装近距离报警器,Dion表示支持,因为这样一来就不会有其他人再受伤害了。此外,他们还对负责回收垃圾的吉斯本地区议会“极度失望”,事件发生后该地区议会并没有派人进行调查。
吉斯本地区议会不愿就该事件作出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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