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传奇大亨:新西兰的判决就是我的胜利!
2017年2月20日 17:47MegaUpload创始人“金宝”说,虽然新西兰法院仍然判决引渡他,但判决否定了侵权行为,就是他的胜利!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Kenny 编译 新西兰高等法院对MegaUpload创始人Kim Dotcom的案件作出判决:他仍将被引渡至美国,但不是因为侵犯知识产权。
出生德国、发迹香港、定居新西兰的传奇互联网大亨Kim Dotcom(金·德康,又称“金宝”),因创办共享网站MegaUpload.com而被美国通缉。
这个网站允许全世界网民不限量的上传和下载未经授权的影视、音像、软件等等作品,一度是互联网上最大的盗版音像和软件集散地,用户数高达1.5亿,让以好莱坞为代表的音像产业损失超过5亿美元。
2012年1月20日,新西兰警方根据美国要求,突击闯入金宝在奥克兰的豪宅,对他进行抓捕并宣布他违反了知识产权法律。
被告方律师团称金宝不应被引渡美国接受刑事指控。2017年2月20日下午,新西兰高等法院作出判决,法官Murray Gilbert支持了被告的观点,即金宝的行为在新西兰不构成同等侵权,网站并未违反新西兰的知识产权法律。
但法官也支持了美国的引渡观点。判决认为金宝和三名共同被告应当被引渡,因为这本质上是一个欺诈案件,而欺诈案件满足引渡要求。
金宝和Mathias Ortmann、Bram van der Kolk以及Finn Batato因为创办共享网站MegaUpload.com,可能会在美国面临数十年的牢狱之灾。
Ortmann在邮件中一直声称团队的清白:“我们不是盗版者,我们只是为盗版者提供传输服务。”
在接受英文《先驱报》采访时,金宝称高等法院的判决是一个“重大胜利”,因为新西兰法律体系不认为存在等同侵权的行为。
“诉讼的主要请求得到了支持:版权纠纷不在引渡之列。”
“他们毁了我的家人,毁了我的事业,监视我和突击搜查我的家:所有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民事案件。”
“我们赢得了关键法律论点,这花了我五年时间。对新西兰来说这是耻辱。”
他说法院判决意味着无论他还是Megaupload都没有违反任何新西兰法律。
“现在他们正在狡辩说这是一起欺诈案件,我有信心一直告到上诉法院。”
“对我的逮捕令上没有写着欺诈,没有关于欺诈的任何字句。”
相反,该逮捕令仅引用了《知识产权法》,而知识产权属于民事事务。
金宝说很显然根据新西兰的避风港原则,他是无罪的。
避风港原则指在发生版权纠纷时,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在被告知侵权前不承担侵权责任;在被告知侵权后有删除义务。
在2015年的引渡听证会上,为美国代理的律师Christine Gordon QC对法官表示,不诚实是Megaupload运营的实质特征;它和其他侵权的欺诈案件没有明显区别。
“被告故意将侵权材料吸引到自己的网站上发布,故意保留这些文件和通过这些文件获利。他们明知这些内容非法还从中获取了巨额利润。”
原告和被告预计都将对判决进行上诉,最终该案件可能将抵达最高法院。
只有最高法院支持了引渡的请求后,司法部长才能签署引渡令。这意味着整个诉讼过程可能还将持续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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