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党一票否决 废除“三振”法议案被废除
2018年6月11日 17:31本周二是新西兰国会休会后重开的日子。在这一个会期中原本有一项重要议题——废除“三振”法。这将是一个引起朝野激烈争吵,民众严重对立的话题。好消息是,这个议案被废除了。当然,坏消息也是这个!
司法部长Andrew Little周一上午宣布,由于联合政府的重要合作伙伴优先党“表示严重关切”,司法部已经放弃了废除“三振”法的想法,转而制定“更平衡有效的惩教体系”。Andrew Little强调,任何改革方案只有在联合政府三个合作政党共同支持的情况下才会推行,似乎在展示合作政党间的紧密关系。
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正是合作基础薄弱才会导致这样的窘境。更准确的描述方式是,工党是为了避免在国会表决中被合作政党投反对票的尴尬,才会在最后时刻放弃坚持很久的主张。
Peters“第一振”!
凸显联合政府巨大分歧
Andrew Little是在上个月末(5月30日)提出废除“三振”法的。当时他很确定的告诉媒体,将在10天之后将议案提交至内阁。当时就有人质疑这一想法是否得到了优先党的首肯。毕竟,我们现在拥有的新西兰政府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政府,任何议案都需要三个合作政党的共同支持,或者至少不反对才能通过。
众所周知,工党和绿党长期以来都是“三振”法的反对者和质疑者。而优先党呢?要知道,优先党当初可是“三振”法的忠实拥趸,党魁Winston Peters 2008年曾信誓旦旦的说:生活在安全的社会是所有新西兰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言犹在耳,虽然政客的话往往不可信,但优先党的基本盘没有改变,有什么理由放弃他们的选民最在意的一项主张呢?
果然,Andrew Little确认正是因为优先党的“关切”,放弃了废除“三振”法的想法。而从这个星期开始,总理Jacinda Ardern就将回家待产。在接下来大约六周时间里,Winston Peters将成为代总理。拿这个法案开刀,让废除“三振”法胎死腹中,Peters堪称打出了完美“第一振”!
优先党的态度显示工党在预算案中的让步(增加警力、增加外交拨款、设立地方发展基金),并没有换来让优先党支持废除“三振”法的筹码。Andrew Little事先有没有和Peters沟通?优先党是一直蒙在鼓里,还是先承诺后因支持者反弹不得不反口?这些现在都不得而知。但在优先党内部除了Peters外,前副党魁Ron Mark,资深成员Clayton Mitchell、Darroch Ball、Mark Patterson,包括内阁部长Shane Jones在治安方面一向都是“鹰派”,很难想象会突然改弦更张。
“三振”法问题也凸显了联合政府的巨大分歧,甚至未来的合作隐患。事实上,这是本届工党组成之初很多人都担忧的问题:左翼的工党、极左的绿党,真的能和忽左忽右,飘忽不定的优先党合作吗?
同样让人困惑的是政府政策的连贯性和可预测性。在优先党和工党公布的组阁协议中,并没有事无巨细罗列所有政策。人们只能找出联合政府主导者工党选前公布的政策,减去组阁协议中被明确剔除的政策,比如水资源税;再加上合作伙伴明确支持的政策,比如禁止外海石油、天然气勘探等,然后“脑补”国家政策的全貌。联合政府的“百日新政”推动了很多组阁协议里没有涉及的内容,比如高等教育免费。按着这个逻辑,自然可以推断出凡是优先党没有在组阁协议中明确反对的政策,工党和绿党就可以逐项推出——比如说废除“三振”法!
现在看来,显然不是这样的!至少在惩治罪犯,加强治安这件事上,联合政府的分歧比我们想象的更大!
“三振法”究竟有没有用?
谈完政治话题,现在来思考一下问题本身。抛开政治上的纷扰和站队,从纯粹法律的角度来说,“三振”法是不是一部好法呢?
所谓“三振”法,英文名称是Three strikes laws。顾名思义,这是一部来源于美国司法实践的法律。“三振”,three strikes,是一个棒球术语。在棒球比赛中,投球手投出三个strikes(有效范围内的好球),击球手就要被强制出局。美国是棒球强国,一些州政府借用了这一概念,通过立法要求对严重刑事累犯强制采取最高刑罚标准!
2010年,为平息民众对于治安情况越来越恶化的呼声,国家党政府为新西兰引入“三振”法,作为其刑期与假释改革法案(Sentencing and Parole Reform Bill)的一部分。当时支持“三振”法的除国家党外还有优先党和行动党,绿党和工党反对。早在2011年大选前工党就威胁一旦当选废除“三振”法,这一政策也一直是工党的核心司法政策。
新西兰“三振”法的核心内容是,罪犯如果犯有40种严重性犯罪或暴力犯罪,第一次将被处正常判决,同时被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不得假释,并被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被直接按最高刑期处罚,而且刑期内不得假释。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8503名罪犯收到第一次警告,216人收到最后警告,2人被处以“三振”的最高刑期。
“三振”法究竟有没有起到既定效果,各大政党众说纷纭。需要指出的是,在新西兰这样的国家,惩罚从来不是刑罚的主要目的,防止犯罪、改善治安才是。因此监狱里多关了多少罪犯是没有说服力的,社会治安的改善,恶性犯罪的下降才是!
支持“三振”法的右翼政党认为,“三振”法可以阻喝犯罪分子。国家党现任党魁Simon Bridges援引司法部数据表示,2005年到2010年之间(“三振”法出台之前),“二振”(第二次严重犯罪)的罪犯数量是103个,而2010年到2015年之间只有68个。他认为,这清楚显示了随着“三振”法的实施,新西兰恶性犯罪率持续下降的事实。
对此司法部官员Anton Youngman表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数据的变化主要因为在这一期间新西兰诉讼体系的重大变化:“警方流程和检控程序的变化,导致大量案件不再出现在法官面前。简单进行数字类比就得出恶性犯罪减少的结论是非常危险的”!
然而,即便“三振”法的真实效果无法量化,支持者仍然认为可以阻喝犯罪者,同时起到严惩犯罪分子的作用,有很重要的社会效益。有一种非常朴素的观点这样认为,“说到底,对于第三次犯严重罪行的罪犯,严惩也没有什么错吧?”
然而对于反对者,尤其很多法律专家来说,“三振”法造成过度执法的隐患,甚至间接导致了惩教体系的“系统性歧视”——这一点在美国司法系统里非常明显!同时也会造成监狱人满为患,社会成本剧增!
Raven Campbell是新西兰第一个因“三振”法被严惩的罪犯。此前已经“二振”的他因为在监狱掐了一个女看守的屁股,按最高标准被判七年监禁。法官在判词中承认这样的刑期是不合适的,但依法只能这么做。
这就促生了一个终极问题:如果三振都是掐屁股这样的轻微犯罪,第三次必须处“极刑”是不是公平呢?反过来说,如果三振本来就是严重犯罪,为什么不能依赖法官做出正确判决呢?
(责编:twinkle)
来源 -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