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协议,能被推翻吗?
2019年2月27日 16:23净身出户的一方(或所得很少的一方),能否向法院申请,推翻协议(即将协议作废)吗?
如果出于任何原因,双方签署婚姻财产或分居协议,双方都有律师代表,但是内容是,其中一方是净身出户,或双方的所得差别很大,在设协议签署程序完成后,净身出户的一方(或所得很少的一方),能否向法院申请,推翻协议(即将协议作废)吗?
我们来看一个近期的案例:
双方的关系持续了14年之久;
女方之前有过婚姻,并有一个子女;
在共同生活的时间里,双方从事商业活动,其中主要是女方占大股份的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
男方在这个公司里占小股份,并担任一些工作。但是,公司主要的决定和法律事务,都是由女方一人负责;
在双方的关系接近尾声的时候,女方通过律师,起草了一份婚姻(或同居)共同(以及个人)财产协议,要和男方共同签署;
在这份协议中,女方的公司(包括其资产)全归女方所有,男方只是保留他自己原来的个人的财产;
除了给自己选定了律师,女方还为男方找了一个其它律师行的律师,代表并见证男方的签署;
法官发现,男方的律师所在的律师行,曾经为女方的公司做过许多生意上的法律工作。所以,这家律师行应该处理有关利益冲突的问题;
在男方收到合约草稿的5个月后,也在女方为男方支付了房屋贷款10万纽币和送了一辆豪车之后,男方同意签署协议;
法官发现:
代表男方的律师行的有关文档在事后找不到了;
在签署的时候,双方已经或接近分居,代表男方的律师分不清,到底双方签署是婚姻(或同居)中的协议,还是分居协议;
男方的律师作证说,他和男方多次讨论,但是男方否认这种说法;
男方的律师以及律师行也没有关于利益冲突的记录;
男方的律师说,当时他有4年的相关经验,但是实际上只有2年半左右;
11.法官认为,下列各项是签署相关协议的基本要求:
当事人必须明白,他/她在相关法案之下的权益和名分;
如果协议内容不符合法案的精神,特别是一方所得少于法案的分配原则,那么当事人必须明白其中的含义;
当时人的律师不应有较大的利益冲突,以确保独立的法律建议;
如果是分居协议,基本的内容必须要写入协议,例如,根据的具体日期等等;
当事人必须明白,所涉财产的真实价值,以及签署协议的后果和影响;
当事人要得到具体的分析和解释,并完全理解和明白;
在所有工作都已经到位后,如果当事人仍然坚持签署协议,自己净身出户,或放弃自己在法案下应得的利益,那么净身出户的协议可以成立。
12.基于上述理由,法官决定废除已经签署的协议。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的事宜。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协议本身的内容可以五花八门,可以是接近净身出户,也可以是对半分配,或是其它分配,关键是,当事人的律师按照规定,能看到问题所在(例如,利益冲突的问题),并且做足功夫,给当事人分析和解释到位,并记录在案。如果利益冲突无法规避,当事人的律师应当果断终止服务,让当事人找没有利益冲突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所以,在要签署这方面的协议的时候,当事人应该查询清楚,要找的律师是否有这方面的经验。如果当事人的律师做了很多功课和准备,并且和当事人仔细的解释和研究,这位当事人应该明白,这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也是为了确保签署的协议,不能在将来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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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Focus Law